3.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由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
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222253。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对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照本单位同类型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县内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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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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