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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报考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服从管理。南通市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在公开招聘期间对应聘人员认真落实“两查一测一提醒”(查电子健康通行证、查戴口罩,测体温,提醒不聚集)事项。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一、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399011(南通市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3-82206316(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docx
附件2.南通市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docx
南通市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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