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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信访局(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4人)

2021-03-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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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照《简章》规定,填写《泰州市姜堰区信访局(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泰州市姜堰区信访局(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泰州市姜堰区信访局(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党组研究确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优先加分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优先加分标准:党员加2分,退伍军人加2分,有从事法律、新闻、信访、计算机工作经验(提供书面证明)加2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3分。优先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总成绩在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公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市姜堰区信访局(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信访局(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4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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