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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优先加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统一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认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性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性质,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待遇保障
1.被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后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2.聘用后,工资及年度考核奖励待遇按照区《关于规范区镇机关事业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的指导意见》(泰姜办[2019]107号)文件标准进行核算,并依规定缴纳城镇职工保险和公积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聘用关系:①在聘用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的;②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素质、能力素质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③其他原因需解除合同的。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8241919
联系人:李女士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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