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为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内工资按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正式聘用人员年度收入参照仪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由党委研究确定,同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马集镇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667388。
五、本简章由马集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666760(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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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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