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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洋河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0-12-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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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洋河新区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市洋河新区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洋河新区网上公示7天。

(七)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洋河新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工资待遇拟参照新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90%执行:①取得报考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的;②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

拟聘用人员与江苏洋河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由江苏洋河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江苏洋河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洋河新区组宣部负责解释。

附件:

1.职位简介表.docx

2.报名登记表.doc

政策咨询电话:

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0527-82668113

洋河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0527-84922005

监督电话:

洋河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527-8266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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