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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②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2020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3,可下载);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外省院校另须提供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⑥如系委托报名,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及受委托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公告,由市卫健委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9:00,改报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301室。
(六)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体检费按实收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8日(14∶00-16∶00)到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3楼报告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2020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公布成绩。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健委网页公告。同时公布参加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资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人员, 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考生一起进入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岗位代码为01、02、11、12、17、18、19、28的面试形式为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重点为临床护理技能和操作水平。
面试和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合格线60分。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岗位代码01、02、11、12、17、18、19、28的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高分者,成绩仍相同的一同进入体检,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健委网页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页、市卫健委网页公示七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卫健委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15日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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