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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编外员额相关规定与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根据个人表现综合评定情况参照单位岗位要求的同岗位同学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本简章由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及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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