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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成绩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司法局网页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司法局网页公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办结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试期间考生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聘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性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确认备案。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皋办〔2017〕12号)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人:电话:87651119。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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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如皋市公证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xls
如皋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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