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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C01-C19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C20-C2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考核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试成绩。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则面试成绩或操作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如面试或操作考核成绩仍相同,由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岗位范围内选择单位。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入职手续,签订协议,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81369、0518-86212339。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6263658。
附件:
附件1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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