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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4)资格审查:由盐城市卫生监督所依据招聘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人数2: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告知相关岗位报考人员。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卫生监督所和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社事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通过考察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个人自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递补人选)。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卫生监督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卫生监督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递补人选),并在盐城市卫生监督所网站进行公示。
5、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同类人员用工相关待遇政策执行。
2、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五、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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