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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画院招聘书法专业人才2人公告

2020-10-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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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②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三幅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书法作品(有本人署名或落款,确保为本人独立创作),作品不低于4尺、不高于8尺,用于参加展览评审。展览评审结束后作品退还。


  ④证明专业学术成果及成就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入展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展照片,相关专业论文、专著等;


  ⑤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同版电子照片同时报送)。


  (2)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处(江苏省宿迁市世纪大道88号文化艺术中心312室)。


  (3)邮寄资料报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世纪大道88号文化艺术中心312室,江苏省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处;邮编: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38601(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稿同时报送,将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稿发送至江苏省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邮箱(sqwhj@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宿迁市画院招聘书法人才报名。


  ②报名人员要对报名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资格。


  ③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人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④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相应核减直至取消人才招聘计划。


  3、资格初审:考生年龄、学历、获奖情况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1月11日16:00。


  (三)展评积分


  展评积分工作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1、展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行业内专家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三幅参展作品进行展览评审,展评实行无记名量化评分。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具体规则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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