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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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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应聘面向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来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应聘面向研究生岗位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其他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如东人事考试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订单定向医学生按相关政策执行。

报考已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本公告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报考护理岗位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按应届生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若聘用前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后一年内通过国家护士资格考试,否则予以解聘; 报考护理岗位的其他人员,聘用前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68508066、84517004;

考务咨询:0513-68508180;

监督电话:0513-68508011(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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