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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盐城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20-09-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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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4)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审计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公开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公开招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5)报名者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6)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笔试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市审计局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所有岗位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分别占5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审计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审计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叁年。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0501619(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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