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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建议考生及早报名,避免“踩点”报名,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填报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审查。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人员性质: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且在录用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20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士报考。
(4)报考人员应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告,同时确保通讯畅通。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均在中国昆山网公布,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告,同时确保通讯畅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九、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昆山网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507618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7507622
十一、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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