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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18日17∶00,应聘人员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成绩将在长江南京航道局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njhdj/)上公布。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五、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和体检。
考核主要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在南京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出现考生自愿放弃、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情况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长江南京航道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用人单位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发现聘用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存在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取消聘用。
(四)咨询、监督电话:
长江南京航道局人事教育处025-58996836;
长江南京航道局纪检监察处025-5899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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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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