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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夏季南通如皋市卫健和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8-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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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12日09:00~8月14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09:00~8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由如皋市卫健委和民政局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由应聘人员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初审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资格初审通过的,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资料,在资格复审时核对。

  3.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卫健委和民政局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09:00~8月16日12:00,联系电话:0513-87512783。

  4.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民政局网页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0年8月16日14:00~17:00。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本次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应聘人员应诚信应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等,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将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其中报考岗位代码为“01-32”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只进行面试。考试由如皋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民政局网页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及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全程闭卷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大纲教材。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在如皋市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如皋市民政局网页公告。

  4.防疫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工作史的,须在如皋市集中医学隔离14天,且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具体防疫要求见《如皋市卫健和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3)。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的,由如皋市卫健委、如皋市民政局另行告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如皋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对象。岗位代码为“01-32”只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行资格复审;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达不到1:3的比例的按实确定。

  3.资格复审应携带的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②非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③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一式两份)应在规定时间、地点送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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