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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 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59人)

2020-07-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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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合理优化人员结构,经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hro.com/)、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网(http://www.njspkqzxyy.com/)、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网(http://www.njpkzyy.com/pc/index.html)等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上半年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2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2020年上半年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2寸免冠照片,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报名人员需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报名材料以扫描形式打包(文件以“本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命名)发送至lizhong@jshro.com邮箱。报名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58189588)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收到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告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的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5日09:00-11:30,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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