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江苏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40240246|微信公众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5)报考“综合辅助人员”岗位的考生,财务财会专业类须提供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并上传至“获得资格证”栏;
(6)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驾照和五年《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并分别上传至“获得资格证”栏和“学位证书”栏;
注1:工作经历证明(两者选其一即可)可包括(1)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及社保记录对应的明确岗位工作的劳动合同(此两项材料请拼接放在一张图片中);(2)单位盖章的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16。
(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1日17:00。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测试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测试资格。
(四)考核及现场资格复审
1.本次采取综合素质测试方式(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性等方面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其中,司法辅助岗位人员需加测速录技能(不低于80字/分钟,正确率不低于90%为合格)。
2.现场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示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2.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因候选人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及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4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