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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两年,实行试用期,并享受相应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五、本简章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4-80978306
监督电话:0514-80978252
举报电话:0514-80978099
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7月8日
附件:1、
2020年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docx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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