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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缴费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10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收到m17366018606@163.com回复的“报名成功”的邮件后,添加附件5中的微信号二维码(17366018606)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下午5:00,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5.核减(取消)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及时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官网发布。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所有考试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领取准考证
2020年7月17日上午7:30—11:30领取准考证,请各位考生按时前来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地址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86号)门诊四楼人事科430办公室。
因疫情防控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携带:
①出示当天“苏康码”和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提供的14天内行动轨迹查验(“漫游地查询”服务查询)记录;
②下载附件6中的《健康报告》,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签字;
③对来自北京市低风险地区街乡、湖北省(武汉市)且“苏康码”为绿码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抵溧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码显示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其中武汉来溧考生还要出示抵溧前7日内新冠病毒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聘考生14天内如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来溧后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方可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7月17 日下午1:00,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考生在笔试和面试当天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苏康码”、14天内行程轨迹查验。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要摘除外,考试全程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试当天“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需配合医院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如来参加考试时发现本人体温异常、或有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时要主动上报,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未主动上报相关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笔试、面试、聘用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当天,请各位考生自行关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定于2020年7月18日上午7:30-14:00。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至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86号)门诊四楼会议室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审核不合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替补情况但因本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
①由本人签字确认的《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溧水分院 2020年第一批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不能提供就业推荐表的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信息表中要求提供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的,须提交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附件1和附件2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招聘资质条件证明,如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交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要求四证合一的请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规培合格证或者规培医院科教部门开具规培证明,规培证明须注明规培的起始时间及预计结束时间;
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原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的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南京市溧水区卫健系统内其他单位人员如报考我院,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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