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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一个月。人员工资待遇每月不低于2430元(按最低工资标准1.5倍计算),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东海县2020年上半年面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东海县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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