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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宿豫区拟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调区直机关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岗位
区直机关文秘工作人员8名,其中行政人员5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3名。(具体职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 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 热爱文秘工作,有一定文字功底,综合素质过硬,能够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3. 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相应学位。
4. 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文字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5. 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或参公事业身份人员,职级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6.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 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内的。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 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立案查处的,受纪律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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