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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招聘驾驶员公告

2020-04-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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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汤庄镇人民政府和人社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谈由汤庄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谈,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谈成绩占30%。


  4.路考:


  由人社局和镇纪委共同组织,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路考,主要考核考生驾驶车辆技能和应急能力,路考成绩占70%。


  5.体检:


  参加考试人员,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谈和路考分数后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汤庄镇人民政府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6.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人社局、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分别在:人社局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rsj)、汤庄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tzz/)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8.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办理聘用手续,由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将相关材料报高邮市人社局备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聘期制度,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按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其工资待遇2750元(含保险)左右。


  四、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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