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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二)试讲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江苏理工学院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前由江苏理工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含学历认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结束后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理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953102 0519-86953100
联系人: 张老师 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953051
联系人: 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1.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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