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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切实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宗教团体应有的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经研究和核准,启东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为市委统战部所属相当于股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6名宗教团体专职驻会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原则和程序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拟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考职位和职数
启东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6名宗教团体专职驻会工作人员(人员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所聘宗教团体专职驻会工作人员服从统一安排,主要负责相关宗教团体的综合协调、办文办会和培训、财务、档案、值班等工作。招聘的6名宗教团体专职驻会工作人员分别为启东市佛教协会1名、启东市道教协会(筹)2名、启东市天主教爱国会2名、启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1名。启东市道教协会(筹)的办公地点在吕四港镇,其他3个宗教团体的办公地点在汇龙镇。
三、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依法治理意识和良好政治品行。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启东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20年1月)。
4.具有基本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热爱宗教团体工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乐于为大众服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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